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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锭故宫藏墨品赏析

作者:佚名      文玩杂项编辑:admin     
图1 图1 图2 图2

  上海 蔡鑫泉

  张子高先生云:“古人谓古物文字可纠史传之失,不信然欤!”许多明清古墨上有名款、年款,为研究相关史事提供了信息,因而引起收藏家的注意。故宫[微博]藏孙瑞卿寥天一墨、汪鸿渐和羹补衮墨堪称两例。

  孙瑞卿寥天一墨

  张子高先生原藏,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。在《四家藏墨图录》中,张子高先生作了详细说明:

  孙瑞卿寥天一右墨如图(图1),重三十四点七克。此亦石公旧藏,其述知白斋墨谱跋尾有云:“郭氏此书近印与初印不同。曩(nǎng,以往)见底本以孙玉泉寥天一一笏,通体蛇皮纹,古泽可鉴。近印者则取一吴鸿渐玄虬脂代之,故此笏重见。玉泉墨已于戊寅归余斋,欢喜志之。”墨边阑旧曾加金,尚隐约可见。又下端微磨,坚光如玉。瑞卿时代大抵与程方相近而稍后。万年少墨表所列玄府璆琳长方大锭署年万历己亥,往游厂肆曾见一同式残品则署万历丙午,同属万历下半期。又此墨标题与汪氏铭文概本于于鲁,方氏所制见漫堂续墨品,只是形制较小,而署年乙未以为时差早。

  正如先生所说,“此墨标题与汪氏铭文概本于于鲁”。查汪伯玉《非烟铭》:“清则豨(xī)也膏,轻则麋也角。玄德非馨,太冲惟漠。”(图2)其中豨古书上指猪;麋指麋鹿,也叫四不像。古来有用麋鹿角制胶的说法。这里有讽喻之意:说什么用猪油制得的烟好,用麋角制胶好,但此墨铭曰:“轻则豨也膏,清则麋也角。玄德非馨,太冲惟漠。”两者有着明显区别:“轻”“清”二字的位置对换。这种差别有何意义?

  “清(轻)则麋也角”指的是胶。胶最主要在于纯净、清澈,形容以清为妥。沈继孙《墨法集要》:“临熔之际,用慢火煎,长竹箪不住手搅,候之沫消,清澈为度。煮化得胶清,墨乃不腻,此最紧要大法。”谢崧岱《南学制墨答记》:“胶,无论牛驴,皆可入墨,总以亮为上,蒸化之水清者为上。”《墨录》:“古墨法云,烟细胶新,杵熟蒸匀,色不染手,光可射人。”谢崧岱《论墨绝句诗》:“和胶无法累桐松,始信《墨经》语透宗。竟被倪迂全道破,不关轻重在清浓。”又云:“晁氏《墨经》谓胶不如法,即上等煤,墨亦不佳。如得胶法,虽次烟,亦成善墨。此确不可易之理。倪云林评沈学翁,烟细胶清,更为扼要之论。人言‘胶轻’,何尝不是。然‘轻’而不‘清’,犹之‘重’也。可见古人下字不苟。”古人泛论“胶轻”,还可能与用量有关。胶的用量与很多因素有关,并无定制。古墨文献中有五两胶说、对胶说。对胶工艺在五两胶之后,是对五两胶工艺的改进。确切地说,此为和烟的方法论,而不是对胶本身的质量而言。方瑞生以为“墨以清远为第一”。墨要清远,当然胶要清。综上所述,“清”才是用胶的第一要务。因此,“清则麋也角”的说法更为准确。

  “轻(清)则豨也膏”指的是烟。烟可以形容为轻,也可以形容为清。“轻”针对的是烟的微粒的大小,是质地;“清”则是形容形态。显然,微粒的大小决定了清浊的程度。《程氏墨苑》龙膏烟瑞图朱化孚赞曰:“龙膏为烟玄以轻,其功不朽德惟馨,谁其铭之朱岱晟。”谢崧岱《南学制墨剳记》:“烟性最轻,无水即飞”。汪仲淹《墨书》:“火力微,烟缓而细,乃取为上剂。火力稍微,烟缓而清者为中剂。”《墨海·玄鲭录·具眼一》:“烟细胶新,杵熟烝匀。色不染手,光可射人。(《古墨法》)”《墨海·玄鲭录·审余二》:“沈珪出意取古松煤杂用松脂、漆渣烧之,得烟极精细,名漆烟。”《墨海卷三·广说合》:“中而力定,烟缓而细,乃为上剂。”朱之蕃:“桐烟中半投漆汁,火不能燿。渐减而投三分之一,熒然星灿,耿然珠圆,焰不四灼而烟轻如碧天颢彩,始在有无之间,继微拂而徐积之,尽一石仅得烟十数两。和剂既成,不借色于金珠而清光溢目,不借馥于龙麝而幽韵袭人。”“清则麋也角”是从质地来说的,描述烟也应以同一角度为宜。况且同一句中用两个“清”,于语句音韵不利。因此,以“轻则豨也膏”更为适当。以方于鲁对墨本质的理解,“轻则豨也膏,清则麋也角”更为可信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《太函集》也录为“清则豨也膏,轻则麋也角”。很可能书录时因谐音致误。这一点容易理解,书录者以及寥天一铭题画者对于墨本质的理解,无疑要逊于方于鲁,差错在所难免。《墨表》所列玄府璆琳墨,一面铭“万福攸同”,一面铭“玄府璆琳”并年款,与孙瑞卿寥天一墨可比性较差。宋牧仲《漫堂续墨品》载方于鲁寥天一墨铭“轻则豨也膏,清则麋也角”,描述与孙瑞卿寥天一墨大致一致。孙瑞卿是著名制墨家,自然对墨本质也有深刻理解,能够明白“轻则豨也膏,清则麋也角”的寓意。因而在仿制时,没有按照图谱,而是按照实物。于今,《漫堂续墨品》所录寥天一墨已踪迹不见,孙瑞卿寥天一墨便成了说明方于鲁制墨观念、勘正《方氏墨谱》《太函集》非烟铭之误的硕果仅存的文物珍品了。

  孙瑞卿寥天一墨通体蛇皮纹,坚光如玉,历史人文价值非同一般,真是一锭秀外慧中、内蕴丰富的珍贵文物。

  汪鸿渐和羹补衮墨

  叶恭绰先生原藏,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。衮,古代皇帝的礼服。和羹补衮比喻辅佐皇帝的良臣,典出《诗经》。在《四家藏墨图录》中,叶恭绰先生作了详细说明:

  如右图,二丸,皆伯羲旧藏。上有伯羲所题金字,一为‘吴鸿渐致佳墨,辛巳得自叔宪张户部’十五字,一为‘甲宗室伯羲郁华阁藏’九字,见伯羲藏墨薄……此墨伯羲题作吴鸿渐,仍前误也(第58、59页)。

  一面镌刻铭文,并上下两印,上为“桑林里人”,下为“季子鸿渐监制”(图3)。这两个署款非常重要。

图3图3

  鸿渐制墨常常不署姓氏,只署“桑林季子鸿渐制”(图4)“鸿渐仪卿氏制”等,因而对其姓氏产生争议,有人以为姓吴,有人以为姓汪。

图4图4

  鸿渐汪姓的主要依据是:鸿渐制墨常常署款“桑林季子鸿渐监制”,汪元一墨肆名桑林里,因而鸿渐为汪姓后裔。这一推论并非无懈可击。作此结论尚需史料证明,目前还缺少这样的史料。

  关于鸿渐姓氏,暂时未能从汪氏家谱之类资料中找到确切记载,只能从其他文献、传世墨品中寻找线索。

  明末麻三衡《墨志》记有汪鸿渐;清至民国大多书籍都记作吴鸿渐。尹润生先生所讲过继关系,帮助我们拓展思路。可能情况是:鸿渐本姓吴,小时候过继汪姓,后来又回归吴姓。

  明代中叶尤其万历前后,徽州地区制墨业发展到相当规模,较大的制墨家开始招收徒弟,甚至雇工。方于鲁曾经为程君房打工。曹素功本来是吴叔大徒工,后来娶吴叔大爱女,受人招牌,成就了一番大业。汪近圣做过曹素功门徒。万历时期休宁墨工叶玄卿先为桑林里制墨,后独树旗帜,开设苍苍室墨坊。

  鸿渐早年在桑林里学徒打工,聪明好学,深得汪元一喜爱。基于亲密师徒关系,又顺应于民间颇为盛行拜干爹习俗,学徒期间鸿渐拜汪元一为干爹,并易姓汪。拜干爹并易姓汪,与尹先生所谓“汪氏养子”者相通。署款“季子鸿渐”者,俨然已经加入汪元一的子辈序列,是鸿渐易姓汪的表征。

  国人光宗耀祖观念根深蒂固,有所成就后更是如此。鸿渐手艺学成后,独立以又玄室制墨,逐渐声名远播后,认祖归宗心切,并有来自家族“拟兼祧至戚,绍其归业”的压力,回归吴姓自在情理之中。鸿渐制墨署款由“季子鸿渐”演变为“桑林季子”,是回归吴姓的表征。

  比较而言,桑林季子所透露的人际关系,比季子鸿渐要间接、疏远得多。桑林季子并非实指血缘关系,而是谦辞卑称,是感恩表示。自称“桑林季子”而非“仲绥季子”“元一季子”,委婉地说明了这一点。桑林季子与季子鸿渐既有区别,又有联系。综合分析桑林季子与季子鸿渐所得结论,应该比仅仅依据桑林季子所得结论要合理得多。

  名款并非古墨独有,书画作品也有。杨仁恺先生论书画名款:“在没有发现新的材料的情况之下,就得沿袭原先的既定说法。但不是一成不变的。除非掌握了确凿的证据,帮助我们否定原有的结论,从学术研究上实事求是的原则,固然可以作出新的结论,这无疑对艺术史有很大的裨益。”这个原则应该同样适用于古墨。

  麻三衡为鸿渐稍后的人,以汪鸿渐名义记载他的墨品可以理解。汪鸿渐尚寄人篱下,所能流传下来的墨品自然很少。吴鸿渐艺成业精,不但桑林里名列前茅,而且声名远播,故能有较多墨品以吴鸿渐名义传世。入清以后,众多藏墨家根据新的实际情况,改以吴鸿渐名义记载他的传世墨品,合情合理。麻三衡所言可信,清人所言也可信。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清末民国初期。盛伯羲藏墨薄、郭麓屏《知白斋墨谱》、袁中州《中州藏墨录》等,都以吴鸿渐名义收录其墨品。清末民初古玩市场上,吴鸿渐制墨受到认可,有一定市场。众多文献异口同声,“除非掌握了确凿的证据”,断难轻易否定。现在讨论鸿渐姓氏所依据的材料,较之清代、民国初期并没有改变。“在没有发现新的材料的情况之下,就得沿袭原先的既定说法”,即沿袭鸿渐吴姓说。鸿渐吴姓之说顺理成章,合乎逻辑。

  综观有关鸿渐的文献资料,以及他的传世墨品,鸿渐姓吴应更接近历史真实。

  与《墨表》相同,《墨志》中的明代制墨家,也是以他们的表字汇编的。《雪堂墨品》《漫谈墨品》等也遵循讳名称字惯例,以制墨家字号汇编著录。由此鸿渐也应该是表字。吴鸿渐制墨常署款桑林季子鸿渐监制、海阳桑林季子鸿渐监制,避讳仪卿而用鸿渐,说明仪卿、鸿渐之间的主从关系。鸿渐是表字,可以与同是别称的桑林季子、季子等组合。讳名得自亲亲,犹如体肤,须珍之、讳之,不宜与别称等组合使用,因而未见桑林季子仪卿、季子仪卿者。《易经》有“鸿渐于陆,其羽可用为仪”之句。乾隆皇帝有“鸿渐不羡用为仪”之吟。“仪卿、鸿渐”,取名择字,意境不俗。

  吴鸿渐制墨,署“季子鸿渐”在前。这时吴鸿渐还未脱离桑林里,仍在汪元一的旗下,因此还需署上表示隶属于桑林里的款识,如“桑林里”“桑林里人”等。署“桑林季子”在后,已经独立以又玄室制墨。为了与前面的署款风格协调,往往也署上两个以上的款识。两个以上的款识并存,成了吴鸿渐制墨的特征。

  “此墨伯羲题作吴鸿渐”并无不妥。和羹补衮墨为吴鸿渐早期制墨,制作的年代应为万历中期。长方形的制式,与桑林里制墨风格相符。这时吴鸿渐还未脱离桑林里,因此还需署上“桑林里制”的款识。讲得全面一点,和羹补衮墨创作单位、所有权人桑林里;制作人吴鸿渐,当时取名“汪鸿渐”。

  目前,“季子鸿渐”款仅见于和羹补衮墨与吴鸿渐漱金双盘龙纹墨。和羹补衮墨为鸿渐姓氏争论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文物证据。而对鸿渐姓氏的正确认识,也有助于此墨的赏析。文物的史证重要性与文物研究对文物品赏的重要性,在和羹补衮墨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。

  责编 水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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