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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开61年前祖传地契秘密

作者:佚名      收藏趣事编辑:admin     
“寻地之旅”给人“涨知识”。叶卉/摄 “寻地之旅”给人“涨知识”。叶卉/摄

  陈晓琴

  这是张祖传三代,距今6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。

  它的第三代传人是市区的高先生,地契里两块2亩多的耕地是他爷爷买的,位于三垟湿地,名叫“直共垟”和“壬司垟”。

  从前年开始,高先生拿着“古董地契”,想找回这两块地,至今他连这个地方都没找到。

  昨天,他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8908890寻求帮助,想知道该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否有效,还有这两块地究竟在哪里?

  带着“古董地契”,记者随高先生走访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档案馆,揭开“古董地契”的秘密,高先生的寻地过程像是上了堂历史课,让人“涨知识”,土地法历经多次修订,老地契已成历史。

  A记者调查

  地契登记日期为1953年

  盖印“永嘉县人民政府”

  昨天早上,记者看到了“古董地契”,这是张薄薄的泛黄白纸,被折成16块小方块,打开后约有10来厘米长,虽已61年,但依旧保存完好。该地契顶部写着“土地房产所有证”,地契上写着居民高某某,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“保证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”规定,购买“直共垟”一亩二分二厘耕地和“壬司垟”一亩九厘耕地,并且附上永嘉县人民政府印章和县(市)长的签名盖章。

  高先生说,直到1997年奶奶过世,将其作为遗产给了他父亲,全家才知道这张地契的存在。此前,该地契一直被爷爷奶奶珍藏着。他的爷爷过世比奶奶早,爷爷去世时并没拿出这张地契,爷爷在世时也从没跟家人提起过,而是当宝贝珍藏。

  对于这张祖传地契,高先生一家人知之甚少。高先生的爷爷是个裁缝,常坐船去瓯海茶山卖些自做的饰品,途中会经过三垟湿地。据高先生推测,这两块地就是爷爷在此途中买的。他说,爷爷在买这地时,他父亲才15岁左右,对此事一无所知。奶奶去世时也没多说什么,只是把地契交给了他父亲。

  拿着地契找了两年

  可是地还是没找到

  1997年,高先生父亲拿到该地契后,一直珍藏着,用塑料袋包着压箱底。四年前,高先生父亲去世时,将这地契给了作为长子的他。高先生说,那时他就对这地契很感兴趣,很想找到该地契上的土地。

  前年他拿着该古董地契去有关部门询问,也查找了相关材料,但是没有结果。但他依旧没有放弃,去年他还特意托人去三垟湿地附近寻地。因为现今已没有地契上“直共垟”和“壬司垟”的地名,他还特意找了原住民的老人想寻找些蛛丝马迹,可惜还是没能找到。

  B市档案局查阅

  地契里的

  一段城市变迁史

  昨天下午,记者查找了永嘉县志发现,1953年,三垟湿地属于永嘉县梧田区三垟乡,梧田区下设有11个乡。当时,永强、梧田、藤桥、三溪都属于永嘉县。之后,行政区做过多次调整,但三垟湿地一直归属永嘉县,直到1981年,地市合并,由市管县,永嘉县下属的行政区域归属温州市管辖。

  记者在市档案馆查阅1936年温州地区地图时,找到了梧田区三垟乡的地图资料,但是暂无找到名为“直共垟”和“壬司垟”的土地。

  C市国土资源局解释

  地契已无效

  背后是段土地改革史

  昨天早上,记者随高先生带着地契来到市国土资源局。该局的相关处室负责人说,就地契的真假问题需要找相关机构鉴定。但就该地契的效用问题,他说,因土地法律已重新修订,该地契已无效。对于高先生所说,地契中有“私有财产有耕地居住典卖装让赠与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可侵犯”的字样,因土地法律已经变更,因此该字样也没有效力了。

  对于该地契的历史,该负责人说,这类“土地房产所有证”是解放前后才出现的,但1956年后已不再出现。这张地契背后是我国一段复杂土地改革史。该负责人解释,从1949年至1956年,我国土地属于农民私有,部分土地农民可以自由买卖,城市居民没有耕地。据他分析,因高先生爷爷是居民身份,那么该土地是高先生的爷爷从农民手中购买的,该地契是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购买凭证。

  1956年,我国进行了合作化运动,将土地收为生产队所有,之后国内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改造,将土地变为集体所有,个人没有所有权。接着1982年的宪法,正式确定我国土地国有化,归集体和国家所有。

  -相关链接

  三次土改

  1、1941年,抗日战争时期,实行地主减租减息,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。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,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,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。

  2、1947年,人民解放战争时期,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,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,制定了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。大纲规定:没收地主土地,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,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,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。

  3、1950年,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,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》,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。

  目前,我国遵行1982年宪法所规定的土地法规,土地国有化,归集体和国家所有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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